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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单位 : 作者 : 超级管理员 发稿时间 : 2019/01/09 15:31

摘要:各单位: 基金委近期发布关于2019年国家基金委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985.htm 注:1. 资助领域 ① 肿瘤【H16】 ② 眼和视觉...

各单位: 基金委近期发布关于2019年国家基金委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生物医学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985.htm 注:1. 资助领域 ① 肿瘤【H16】 ② 眼和视觉系统【12】 ③ 环境健康科学【H26】 ④ 精神健康【H09】 ⑤ 神经系统疾病【H09】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除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所列细分领域外(https://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CA-19-009.html), 我委还鼓励来自下列领域的申请: ① 肿瘤:肾癌、前列腺癌、乳腺癌、EB病毒相关肿瘤,以及临床靶向治疗中的肿瘤耐药性研究 ② 眼和视觉系统:视网膜色素变性疾病及免疫性眼病的发病机制;眼部疾病的表观遗传发病机理。 ③ 环境健康科学:暴露于特定环境或有毒物质中的人群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新生物标记物;饮用水中的消毒副产物及其对健康的影响; 暴露于工业/农业化学品中的人群的健康风险;早期暴露与儿童健康的关联 3. NSFC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300万元,NIH对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75万美元。 4. 限项:①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具有高级职称 ②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③ 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5. 附件:① 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的副本,包括双方签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无此全套英文材料副本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中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英文学术简历 ③ 确需涉及样品交换的合作研究,中方申请人应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申报时须附上有关书面批准材料 ④ 对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6. 时间截点: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2月20日(周三)16:00之前 美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2月21日17:00 双方合作者应按要求分别向我委和NIH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7. 要求:① 以应用为导向的临床试验不属于本指南资助范围 ② 鼓励围绕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避免以样品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合作 谢谢,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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