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单位 : 作者 : 发稿时间 : 2023/09/20 09:14

摘要: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位同学: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南开大学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院本学年度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工作。一、评审范围、条件和程序研究生公能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之附件2《南开大学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发字【2023】94号)(附件1)及《电...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南开大学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院本学年度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条件和程序

研究生公能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之附件2《南开大学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发字【202394号)(附件1)及《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2)。


二、名额分配

各系所研究生公能奖学金分配名额测算请参考《电光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公能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3)。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公布《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各系所公布公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3、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公能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由各系所研究生公能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初步评审,并将初评结果提交学院公能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获奖学生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时间安排

12023920日——925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212);

22023926——107日,各系所初步评审并报学院公能奖学金评审小组;

32023108——1012日,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五、注意

按照学校学生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规定,学生应当履行缴费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920


上一条:2023-2024学年《信息科学前沿讲座》说明 下一条:2024年南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