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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单位 : 研究生办公室 作者 : 张策 发稿时间 : 2022/12/01 11:06

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近日,天津市教委下发《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5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附件1)。为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项目管理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的指导思想、申报条件详见《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对象为专...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日,天津市教委下发《市教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2〕35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附件1)。为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项目管理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的指导思想、申报条件详见《申报通知》。

项目申报对象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博士、专业硕士),一般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项目管理参照《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附件2)执行。

注意:此次服务产业专项与一般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二、项目名额与项目经费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原则上不设置申报限额(另有规定的除外,详见《申报通知》第四项“重点支持方向”部分)

项目经费根据博士项目、硕士项目进行划拨,原则上博士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硕士项目不低于0.5万元/项。

三、项目申报

1、由项目负责人在“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完成相关申报。研究生申报项目后,将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提交学院。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填写至《2022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12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liuzhi@nankai.edu.cn。

3、研究生院对项目进行初审,经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市教委公布立项名单后,立项项目提交3份纸质材料(待后续通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因申报程序涉及网上申报、学院排序、学校审核等多个环节,请各学院统筹安排,设置好时间节点。如遇相关问题,请联系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刘志;联系电话: 85358939。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221130



针对学生们关心的几个问题,现做几点解释与提醒:

1、科研创新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人员不做要求(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均可)。

2、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已经批量导入了,有申报需求的学生可登陆“天津市科研与学科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202.113.8.155/)登录。

学生登录账号为学校代码+学号,密码为学号后六位,比如学号为“2020123456”,学校代码为“10055”,则登录账号为“100552020123456”,密码为“123456”。

3、登陆进去以后,有修改密码页面,建议修改密码。

4、如有登陆不进去的学生,请填写《导入学生模板》(附件1),发送至专业学位办公室邮箱(liuzhi@nankai.edu.cn),收到后将进行导入处理。


有意向申报的学生请于12月9号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zhangce@nankai.edu.cn,学院将进行统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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