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辅修接收计划表

单位 : 作者 : 发稿时间 : 2026/05/27 15:02

摘要: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辅修接收计划表各位同学:根据《关于开展 2026 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6〕37号)文件精神,现将《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辅修接收计划表》予以公布。依据学校及教务部关于本科生辅修工作的相关规定:1.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30学分(含)以上(不含主修课程认定为辅修课程学分),颁发辅修证书。2....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5-2026年本科生

辅修接收计划表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 2026 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637号)文件精神,现将《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25-2026年本科生辅修接收计划表》予以公布

依据学校教务部关于本科生辅修工作的相关规定

1.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30学分(含)以上(不含主修课程认定为辅修课程学分),颁发辅修证书

2. 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总学分(主修课程认定为辅修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辅修应修总学分的 40%,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3. 2024本科生起,增设微辅修证书。学生如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并同时获得辅修专业15学分(含)以上(不含主修课程认定为辅修课程学分),可颁发微辅修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见教务部辅修工作通知及培养方案要求

咨询电话:022-23508554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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